米乐|米乐·M6:黑龙江省启动“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30 14:10:07
本文摘要:8月30日,为了解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残联关于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报》(司发通﹝2018﹞51号),省司法厅和省残联在牡丹江市联合的组织开会全省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启动大会,省司法厅副厅长吴文革同志,省残联副理事长王传文同志,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杜吉君同志以及部分市司法局、残联分管领导和涉及部门负责人,牡丹江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残联等分管领导和涉及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8月30日,为了解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国残联关于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报》(司发通﹝2018﹞51号),省司法厅和省残联在牡丹江市联合的组织开会全省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启动大会,省司法厅副厅长吴文革同志,省残联副理事长王传文同志,牡丹江市政府副市长杜吉君同志以及部分市司法局、残联分管领导和涉及部门负责人,牡丹江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残联等分管领导和涉及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牡丹江市杜吉君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不作了致词讲话;省残联王传文副理事长递交了全省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参会领导为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3个全省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样板单位授牌;样板城市司法局和残联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做到了表态讲话。

省司法厅副厅长吴文革就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作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明确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最重要意义。省司法厅和省残联联合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怀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可以促进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和法律援助事业的解读、关心和反对,更佳地为广大残疾人朋友获取法律协助,联合前进我省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更进一步首创我省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新局面,前进法治建设年活动向两翼积极开展,对于贯彻落实好司法部和中国残联的工作拒绝、提倡全省热心扶残助残的较好社会风尚意义根本性。第二、坚实前进,为残疾人获取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以防止、主动、仅有覆盖面积为重点,以符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意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着力强化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一要强化服务网络建设。创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分享机制,及时理解残疾人在社保、艰难救助、医疗康复、养育奉养、生活照料及教育、低收入、劳动权益确保和扶贫方面不存在的问题,建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于、社区)三级同步有序法律援助服务网,构建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网络仅有覆盖面积。

二要强化服务机制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残疾人维权专项服务活动,宣传残疾人权益确保涉及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为残疾人疑义解惑、获取法律咨询,贯彻符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市场需求。

三要强化服务项目建设。利用互联网+打造出全天候、普惠制服务新模式,逐步构建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必须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获取语音和文字提醒、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探寻并实行对行动不便且有法律市场需求的残疾人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第三、增强责任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

一要敢于担任品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完备责任体系,增强责任和分工,完备工作机制制度,把各项任务分解成实施做到,一级捉一级,强化督导,增强责任考核,保证各项任务落地起效。二要提升服务能力。

广大法援工作者要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研究,找准有效地对策,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地要大力培育本地残疾人品牌示范点,样板先行,创意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展为残疾人获取法律援助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创意措施。三要强化协作因应。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建立联系、会商制度,定期互相交换数据、信息、交流意见,构成协商因应的长效机制。

各市、行署司法局及各县(市、区)司法局之间、各地残联之间要积极开展异地协作,为横跨区域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获取便捷条件。四要增大宣传力度。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起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对话及服务活动,展开全方位宣传,充份展出成果,打响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品牌,大大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启动会议完结后,全体与会人员联合参观实地考察了牡丹江市、爱民区及海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就着力解决问题残疾人最关心最必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造出具备龙江特色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展开了解交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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